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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光學顯微鏡的使用
A.低倍鏡的使用:
1.對光,轉動粗調節螺旋,降低載物臺;旋轉物鏡轉換器,使10倍物鏡頭對準鏡臺孔;然后升高聚光鏡,打開光圈,將反光鏡的凹面對準光源,直至視野明亮為止。
2.將要觀察的切片放在載物臺上,固定好,并將要觀察的部件移至中央。
3.調焦距,旋轉粗調螺旋,升高載物臺,至物鏡距玻片約0.5cm時,再緩慢降低鏡臺,直到看清圖像為止。
4.調節兩瞳孔間的距離,一邊用雙眼自目鏡中觀察,一邊用雙手握住兩個目鏡管,前后或左右移動,直到雙眼看到一共同視野為止。
5.為使右眼圖像更清晰,可輕輕轉動微調螺旋,欲使左眼圖像清晰,需旋轉鏡管長度調節環。
B.高倍鏡的使用:
1.用低倍鏡看清圖像后,將要進一步放大的結構移至視野中央,一邊從側面觀察,一邊旋轉物鏡轉換器,將高倍鏡頭對準鏡臺孔;升高聚光鏡,將光線調節到較亮的程度;然后,稍微轉動微調螺旋,即可觀察到清晰的圖像。
2.用低倍鏡看清圖像后,將所要觀察的結構移至視野中央,在標本所要觀察的部件滴一滴鏡油,旋轉物鏡轉換器,將油鏡頭對準鏡臺孔,使油鏡頭下端與鏡油接觸,然后,輕輕轉動微調螺旋,即可看清物像。使用物鏡時,應把聚光鏡的光圈充分開大。用完物鏡后,必須用擦鏡紙蘸清洗劑,將鏡頭和玻片擦凈。
二、校正光軸
A.校正光軸的意義:
使物鏡、目鏡、聚光鏡的主光軸和可變光欄的中心點重合在一條直線上。所以又叫做合軸調節或中心調節。如果光軸歪斜,會使象差增大,分辨率和清晰度都要下降。
B.校正光軸的檢查方法:
1.將可變光欄開至較大;
2.把低倍物鏡旋入光軸;
3.降低鏡筒,將物鏡和載物臺之間的距離小于該物鏡的工作距離(5mm以下);
4.不放標本,調節反射鏡的角度,使視場較亮,或調節光源的亮度,使視場明暗合適。
5.拔掉目鏡,直接從鏡筒中觀察。一邊把可變光欄慢慢縮小或打開數次,當光欄關至較小時,光欄的像(此時只有一點點)應正好落在物鏡通光孔的中心。當光欄開大到一定程度時,光欄孔的像應正好與物鏡通光孔的黑圈相重合。若符合上述兩個條件,說明它們“合軸”。否則,就需要調整。
C.光軸的調整方法:
1.目鏡和物鏡都是固定的,無法進行調整。
2.合軸調節主要是調整聚光鏡的位置。
3.有些顯微鏡設有光軸調節螺絲,其聚光器支架兩旁有兩個光軸校正螺絲,調節這兩個螺絲,即可合軸。
4.另一種聚光器是由框架上三個相隔120度的螺絲支持住。其中一個裝有彈簧,可以伸縮。另外兩個螺絲,可以旋動。調整這兩個螺絲,便可合軸。
5.顯微鏡的光軸較正好后,如果沒有拆下聚光器或其它特殊原因,不必經常校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