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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取用和放置。從鏡箱中取出顯微鏡時,必須一手握持鏡臂,一手托住鏡座,保持鏡身直立,切不可用一只手傾斜提攜,防止摔落目鏡。要輕取輕放,放時使鏡臂朝向自己,距桌子邊沿5-10厘米處。要求桌子平衡,桌面清潔,避免直射陽光。
2. 開啟光源。打開電源開關。
3. 放置玻片標本。將待鏡檢的玻片標本放置在移動臺上,使其中材料正對聚光鏡中央。然后用彈簧壓片夾在玻片的兩端,防止玻片標本移動。再通過調節玻片移動器或調節移動臺,將材料移至正對聚光鏡中央的位置。
4. 低倍物鏡觀察。用顯微鏡觀察標本時,應先用低倍物鏡找到物像。因為低倍物鏡觀察范圍大,容易找到物像并定位到需作精細觀察的部位。方法為:
3) 微調移動臺或玻片移動器,找到欲觀察的部分。要注意通常顯微鏡視野中的物像為倒像,移動玻片時應向相反方向移動。
5. 高倍倍觀察。在低倍觀察基礎上,若想增加放大倍數,可進行高倍觀察。方法為:
3) 微調移動臺或玻片移動器,定位欲仔細觀察的部位。
注意:使用高倍物鏡時,由于物鏡與標本之間距離很近,因此不能動粗準焦旋鈕,只能用細準焦旋鈕。